李建华: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多元路径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6-11-04
【摘 要】建构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不是建立一种唯一的、教科书式的、标准化的知识体系,而是建立包含通过探索而形成的多元化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回望当代中国伦理学的建设历程,建构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几代学人其实已经不自觉地进行了艰苦探索,并形成了一些重要的标志性成果,只是历史阶段性任务遮蔽了这种自主探索和知识自主的本然逻辑。时至今日,中国伦理学界需要在梳理既往探索经验的基础上,破除单一性思维,以多元融通、开放生成的逻辑推进未来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与创新。唯有坚持多元共生的建构路向,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才能既保持本土主体性,又具备时代解释力与世界包容性,真正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伦理学学术形态。
【关键词】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多元共生;学术主体性

作者简介:李建华,哲学博士,五楼自拍-色情网-电影网站 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和领域:伦理学基础理论、道德心理学、政治伦理学、中国传统伦理思想。
文章来源:《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5期
“哲学社会科学的特色、风格、气派,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成熟的标志,是实力的象征,也是自信的体现。”[1]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是新时代实现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任务,同时也标志着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从被动引进、模仿参照走向了主体自觉、自主创造的历史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2]伦理学作为承载人的精神价值、规范社会秩序的基础性学科,其自主知识体系建构水平,直接关系到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的完整性与成熟度。相较于其他学科,伦理学深植中华文明沃土,直面复杂伦理生活,天然具有复合性、开放性与生成性特征。讨论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问题,重点已经不是“要不要”的问题,而是“如何建”的问题,是建一种还是建多种的问题,也就是如何正确处理“自主”与“多元”的关系问题。从学科建设的基本规律来看,建构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不是简单地建立一种教科书式的、标准化的知识体系,而是需要创建一种包含通过探索而形成的多元化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如果把“自主知识体系”理解为“唯我独尊”的标准化、统一化、终局化的理论形态,那么不但忽视了人文知识多元开放的本质,也脱离了中国伦理文明多元共生的历史传统,更难以回应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新的道德问题与伦理矛盾。基于此,简要回顾中国伦理学自主建构的历史努力,剖析单一性思维所面临的困境,探索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多元创新的未来路径,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建构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多元化探索历程
我们首先必须明确的是,虽然建构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是一个当代命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对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繁荣和发展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大使命,但并不意味着这项工作是从零开始、凭空建构的全新任务。任何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的生成,都离不开前代学人的探索与积累,是代代相传、层层迭代的学术成果。这里所谓的“多元化探索”,既包括纵向的不同时间元素,也包括横向的同一时间内不同理论的碰撞,还包括同一理论内部的不同元素的交织。
百余年来,中国伦理学工作者在古今中外的思想交锋与学科探索中,自觉或不自觉地对建构中国伦理学理论体系进行了坚持不懈的努力,并积累了丰富且宝贵的前期成果。诚如万俊人教授所言:“历经数代学人的努力奋斗,具有中国特色的伦理学建设已经初具规模,为后继学人提供了较为充分的理论准备和学科积累。”[3]这些成果虽然受时代条件的限制,暂时还称不上形态完备和话语独立的自主性知识体系,但在摆脱苏联教科书的教条化叙事,拒绝机械照搬西方伦理学知识体系,探索建构本土化、时代化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体系的道路上,其理论自觉与主体意识是非常清晰且值得称道的。从学科史的长时段来看,当代中国伦理学知识体系的自主建设进程,本质上就是“接着讲”的进程,就是不断寻求学术独立品格、尝试本土化自建的艰难求索的过程。
李培超教授认为:“近代中西文化碰撞的焦点就是在伦理道德问题上,我们可以透过近代中国伦理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演变捕捉到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曲折历程。”[4]近代以来,伴随西学东渐与现代学科制度传入中国,作为中国伦理学主流的传统义理之学开始向现代学术范式转型,伦理学逐步从传统经学、修身学说、纲常教化体系中剥离出来,正式成为一门独立的现代学科,开启了艰难曲折的现代化学术转型之路。伴随中国传统学科从“四部之学”向“七科之学”的转变,伦理学开始成为独立学科。特别是清末《奏定学堂章程》的颁布和正式实施,开启了新式学堂的伦理教育,尽管这种教育受到浓厚的封建纲常的束缚,但至少可以说明中国伦理学学科建设已经艰难起步。当然,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由于传统思想范式的惯性影响,西方学术话语的强势植入,以及本土理论建构的经验匮乏,中国伦理学始终未能形成真正成熟、完全自主、具备独立阐释力的本土知识体系。近代中西学术碰撞的特殊时代语境,让中国伦理学的现代转型比较艰难,也就是始终困于破旧与立新、借鉴与重构、守正与开放之中。这就使得中国伦理学知识体系自主性的培育面临着双重任务:既要突破传统经学的范式桎梏与伦理教化的工具属性,又要主动规避对西方现代学科体系的被动依附与简单移植。为满足伦理教育的需要,中国学者开始翻译(主要是日本)伦理学教科书,如樊炳清译井上哲次郎、高山林次郎合著的《伦理教科书》(1901)、麦鼎华译元良勇次郎的《中等伦理学》(1902)、王国维译元良勇次郎的《伦理学》等。五四运动后,西方伦理学直接进入中国,杜威的《实验伦理学》(1920)、梯利的《伦理学导论》(1921)等著作纷纷被译介。与此同时,一些中国学者,开始从中国立场研究西方伦理学,如张东荪的《道德哲学》《现代伦理学》《伦理学纲要》,黄建中的《比较伦理学》,聂运中的《当代伦理学》,等等[4]。在这一关键的历史时刻,早期学人的开创性探索,为后世中国伦理学多元体系的建构埋下了思想伏笔。其中蔡元培对伦理教育的重视与学科开拓极具标志性意义。可见,中国伦理学的自主建构之初的想法,就是走立足本土伦理文化、吸收西方伦理思想、加上中国学者自主创造等多元进路。
“蔡元培是我国现代伦理学第一人,也是我国独立化、系统化、学科化的伦理学的开山鼻祖。”[5](33)作为中国现代伦理学的开拓者与奠基人之一,蔡元培率先完成了伦理学的现代学科界定,将伦理学从传统修身之说中剥离,正式确立其独立的现代人文学科属性,为伦理学的现代转型与自主发展奠定了学科基础。在近代学界普遍陷入尊古守旧或全盘西化二元对立思维的时代困境中,蔡元培率先摒弃这种非此即彼的单一化认知,提出“兼容并包、中西融通、择善而从”的伦理建构理念,开创了中国伦理学多元整合、开放建构的优良传统。他通过译介《伦理学原理》和编写《简易哲学纲要》,介绍西方伦理学的基本知识。同时,他还出版了自己的《中国伦理学史》。在这本著作中,一方面,他深刻批判传统封建礼教的等级性,理性甄别并坚决剔除传统伦理中的封建宗法制度等落后内容;另一方面,他充分肯定中华传统伦理重道德修身、重家国情怀、重义利均衡的思想价值,坚守本土伦理的文化根基。他审慎吸纳西方近代伦理学的学科框架和自由平等理念,坚持批判性借鉴与创造性转化,既拒绝全盘照搬西方伦理范式,也拒绝固守传统伦理,而是构建起古今贯通、中西融合的新型伦理认知框架。蔡元培所构建的兼容式、融通式伦理思想体系,从源头上确立了中国现代伦理学“多元融通、以人为本、开放生长”的原生学术底色,彻底打破了单一思想、单一范式、单一资源统摄伦理建构的格局。其学术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现代伦理学自诞生之初,便天然拒斥封闭单一的建构模式,为后世中国伦理学不盲从西方、不固守传统、坚持自主探索的学术道路奠定了坚实的思想根基,也深刻印证了中国伦理学自现代发端之初,便不具有单一化、排他性的建构逻辑。从整体来看,近代以来中国伦理学的学科发展,并没有完全依靠单一范式、单一资源完成自我建构与体系迭代,其百年生长始终内含着开放吸纳、逐步扩容的发展底色。只是由于不同历史阶段的社会任务各不相同,学界长期聚焦阶段性的基础建构与规范整合,使得其多元生成、多源共生的内在核心逻辑长期未能得到系统阐释。思想家们“所进行的建构自主知识体系的任务尽管没有成功”,“却也彰显出中国学人构建伦理学话语体系的伦理自觉和不懈努力”[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需要在旧世界的废墟上建设新中国及新伦理学”[3],中国伦理学的发展“虽历经坎坷,步履艰难,却柳暗花明,日趋繁荣,并正在以‘显学’的态势屹立于我国人文社会科学之林”[6]。尽管前30年,伦理学被视作“伪科学”而无法进入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殿堂,一直处于被压抑状态中[7],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伦理学就是“休克”的,相反,我国诸多老一辈哲学家和伦理学家在认真开展对道德问题的深刻反思和学术研究。如冯友兰、张岱年、周辅成、李奇、周原冰、冯定、罗国杰、许启贤等人在20世纪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相继发表了许多研究成果。这些成果涉及伦理学的研究对象、伦理学的基本问题、伦理学的研究方法、道德的起源、道德的本质、道德的阶级性与继承性、共产主义道德原则、人的幸福、人生观、道德修养、道德评价等诸多中国伦理学的基本理论问题。即便在伦理学研究机构被撤销、伦理学工作者被“下放改造”的情况下,伦理之思也没有中断。如老一辈伦理学家在学习“老三篇”(《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的过程中,也能从中提炼出中华优秀伦理精神、道德智慧和国际主义情怀[8]。这其实也反映了中国伦理学可以“多元”发展的一个侧面。
改革开放之初,国内思想领域迎来全面解放,思想禁锢被逐步打破,中国伦理学凭借深厚的现实关怀与理论基础,率先完成学科复苏,开启系统性的理论重建工作,开始以专业化、学理化的方式建构属于中国自身的伦理理论框架与话语体系。以罗国杰为代表的前辈学者立足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与方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创造性地搭建起以集体主义为核心价值主轴、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终极价值旨归、以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为基本内容的伦理学主体理论框架,初步摆脱了学科体系空白、研究方向模糊、学术边界不清的初创困境,其标志性成果就是1982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9]。这一知识体系的创建首先应该是受到苏联季塔连科主编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影响,但没有完全停留于此,而是结合中国伦理传统和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吸收了当时知之不多的西方伦理思想。就此而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知识体系的初创,是多种元素结合的产物,这也为后来中国特色伦理学的开放式发展奠定了基础。罗国杰先生的团队不仅完成了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到《伦理学教程》再到《伦理学》的知识拓展与体系完善,而且相继产生了李奇的《道德学说》(1989),周原冰的《共产主义道德通论》(1986),唐凯麟主编的《简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1983),魏英敏、金可溪主编的《伦理学简明教程》(1984),王小锡、郭广银主编的《伦理学通论》(1990),甘葆露主编的《伦理学概论》(1994),章海山、张建如主编的《伦理学引论》等著作[10]。这些著作的共同点,就是体现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中华优秀伦理文化相承接、与社会主义法治相匹配的特点,而这些特点本身就是一种多元性参照。当然,这些著作有时被误解为是罗国杰先生提出的“道德理论、道德规范、道德实践”三大块结构的简单模仿,其实只要认真深入研读,你会发现其中有诸多的差异,甚至在体例与内容上完全不同。正是这些丰富多元的著作共同支撑起了改革开放后中国特色伦理学的知识大厦。
即便在强调统一思路、聚焦理论奠基的起步阶段,中国伦理学的知识体系建构也从未走向封闭与单一,而是始终保持着多元吸纳的开放特质。伦理学界在巩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主导地位的同时,主动推动马克思主义伦理资源与中华传统伦理资源、西方伦理思想形成多元对话、互补融通的学术格局。这种多元共生、多向赋能的学术实践,从学科本源上决定了中国伦理学不可能成为单一谱系的理论体系,其自主知识形态天然具备复合性、包容性与开放性。特别是随着知识结构合理而又特别富有创造力的年轻一代学者的成长,中国伦理学在知识体系创新上取得了重大突破。肖雪慧等人的《主体的沉沦与觉醒——伦理学的一个新构想》(1988)、万俊人的《伦理学新论——走向现代伦理》(1994)、王海明的《新伦理学》(2001)、赵汀阳的《论可能生活》(1994)、程炼的《伦理学导论》(2008)、高兆明的《伦理学理论与方法》(2005)、廖申白的《伦理学概论》(2009)等,都是在老一辈学者所开创的中国伦理学知识体系的基础上,以新的知识体系呈现出了中国伦理学的独特风格与气象。
新时代以来,立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正式上升为国家层面的重大学术命题,为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指明了核心方向,中国伦理学的体系建构也由此告别了自发、自由的初始阶段,正式进入自觉化、整体化的全新发展阶段,这无疑是中国伦理学“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11]的体现。只有这样,才能谈得上中国伦理学是“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的[11],才能真正找到建构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切入点和着力点[12]。基于这种学术自觉,目前中国伦理学界已经着手从两个方面开展建构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工作。一是从宏观或整体上谋划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已经取得初步成果,如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教材《伦理学》(2012年第一版、2021年第二版),李建华等人的《当代中国伦理学》(2019)、《道德原理——道德学引论》(2021)、《人伦至理——协调的伦理学》(2024),甘绍平的《伦理学的当代建构》(2015),唐代兴的《伦理学原理》(2018),任丑的《伦理学体系》(2016),等等。这些成果的最大特点是既反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成果,体现了新时代道德建设的新特点、新要求,又基于个性化研究形成了各自不同的伦理学知识构架。二是随着应用伦理学的飞速发展,研究者们从应用伦理学寻找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突破口[13],如在生态伦理学[14]、人工智能伦理学[15]、生命伦理学[16]、民族伦理学[17]等领域,已经有了基本设想。上述两项工作,不但说明中国伦理学工作者在新时代致力于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并已经取得一定成效,而且呈现出向多点、多线、多面立体化突破的可能性。
可见,中国伦理学几代学人的艰苦探索和不懈努力,本质上就是逐步走出外部理论依附,持续实现学术自立自强的演进过程。只不过长期以来,学界研究的重心在于搭建学科基础框架、统一价值立场、规范基础理论等方面,却有意无意地忽略或遮蔽了其多元性生成、多源性积淀、开放性生长的内在逻辑,甚至还没来得及发现和认真研究同行的成果,而是习惯性地将学科发展过程中的范式整合等同于终极性的体系定型。这种长期的认知偏差如果不断积累、固化,最终可能会成为阻碍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高质量发展的思维桎梏。所以,只有倡导一种“多点播种”“多线生根”“多面开花”的多元开放的学术格局,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才能真正建立起来。
二、建构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应避免单一性思维
从认识论的视角看,学科知识建构的单一性思维,本质上是一种还原论的独断论思维,即以单一判定标准、均质化研究范式、排他性思想资源为基础,最终形成同质化、一元化的固化知识形态。从上述中国伦理学知识体系多元探索的历史进程可知,中国伦理学大体经历了域外理论移植、本土理论调适、主体意识觉醒三个阶段。这种主体意识的觉醒既包含了立足中国的价值立场,也包含了一种紧迫感。2022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明确提出:“要以中国为观照、以时代为观照,立足中国实际,解决中国问题,不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使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真正屹立于世界学术之林。”[18]随着学术自主性的提升,中国伦理学正逐步跳出以西释中、以西裁中的被动阐释逻辑,系统地开启了本土化奠基、原创性发声的理论自觉进程。但必须引起注意的是,根植于传统的二元对立的单一性思维,多少隐匿于伦理学研究之中,从认识论根源上阻滞着自主知识体系的生态化成长。
单一性思维的认知特征是,将学术主体性等同于范式唯一性,将系统性学科体系等同于内容均质体系,将理论体系成熟度等同于形态固化定型。所以,“要完成当代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需要伦理学界以哲学的系统思维来阐释如下问题”[19],即时代意识、历史意识、话语意识和建构意识。庞俊来教授提出的四种哲学意识,无疑是具有系统性的,也是克服单一性思维的基本思路。如果要将这种系统性具体化为建构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的理论资源,那么应该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思想、中国传统伦理思想智慧和西方伦理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要按照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20](338)。这就要求学术界统筹用好马克思主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外哲学社会科学三类核心资源,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融通各类思想养分推进系统创新。“哲学社会科学的现实形态,是古往今来各种知识、观念、理论、方法等融通生成的结果。我们要善于融通古今中外各种资源,特别是要把握好3方面资源。”[20](338)也就是说,中国伦理学必须兼具三重规定性,即根植于五千年和合共生的中华传统伦理文脉、立足马克思主义实践伦理核心立场、直面中国式现代化转型的复合型道德现实。可以说,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是在承认差异、包容异见、融通众识的统一中,建构植根于本土文明、回应时代挑战、具备全球视野、保持动态更新的开放性有机理论系统。
第一,单一性思维表现为在思想资源取用时的排他性。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有三种重要的思想资源,这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为根本价值指引、以中华优秀传统伦理思想为文化本体根基、以人类一切优秀伦理文明成果为域外补益资源。这三种思想资源互构赋能、同源互补、辩证统一,共同筑牢自主体系的学理根基,已经成为学界共识。但落实到论文撰写、问题研判时,容易产生资源独尊式研究误区,容易割裂三类资源的内在关联,衍生出三种片面化研究范式。
一是文化复古的单一资源执念,将伦理学本土自主性简单置换为传统伦理纯粹性,以先秦儒学德性体系取代当代全部伦理建构,无意中弱化了马克思主义伦理观的指导性,甚至可能无视现代社会结构性变革催生的新型伦理。有些研究秉持文化守成立场,将“三纲五常”等农耕时代产生且服务于封建统治的伦理道德规范绝对化,默认回归传统儒家伦理就可以完成学术自立,忽略伦理道德本身的流变规律。客观而言,传统儒家伦理依托宗族乡土、等级秩序、小农生产建构而成,适配古代熟人社群伦理秩序,但如果没有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那么传统儒家伦理根本无法直接适应当代社会治理的需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当代中国的伟大社会变革,不是简单延续我国历史文化的母版,不是简单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的模板,不是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实践的再版,也不是国外现代化发展的翻版,不可能找到现成的教科书。”[20](344)单纯复古守旧无法生成适配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体系。一味以传统伦理覆盖现代伦理议题,本质是脱离时代的文化复古主义,会直接导致自主知识体系失去现代阐释力。
二是教条阐释的理论封闭误区,将马克思主义实践伦理固化为脱离历史语境的静态教条,秉持文本独尊立场,排斥中华传统伦理本土化滋养、域外现代伦理方法论借鉴,窄化马克思主义伦理中国化时代化的融合空间。马克思主义伦理区别于一切形而上学伦理的特质在于实践性和历史性。目前有些研究背离了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民生解放、公平正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理论旨趣,仅做概念注解、文本复读,拒绝对接中华民本伦理、生生德性思想,拒绝吸纳西方现代公共伦理治理经验,背离了“两个结合”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用马克思主义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继续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21]“两个结合”,特别是“第二个结合”从根本上纠正了把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单一化且与中华优秀传统伦理文化隔离的错误。
三是西方中心论的研究范式,依旧沿用近代以来以西释中的学术惯性,将英美分析德性伦理、罗尔斯正义论、功利主义、关怀伦理等西方近现代理论,判定为现代伦理研究唯一合法范式,把中国乡土伦理、社群伦理、家国伦理、天下伦理矮化为西方理论的佐证个案,彻底丧失本土问题意识与理论原创意识。这些研究往往套用西方原子式个体伦理范式,来解构中国家国一体、情理合一、群己相融的复合型伦理结构。杜维明先生曾对西方的启蒙心态提出过批评。他认为:“由于启蒙心态产生于对基督教的批判,故而它存在两个主要的缺陷。一方面,它基本上不关心或敌视宗教;另一方面,它对自然的态度是侵略性的。”[22]但是,当西方对启蒙运动持批判态度的时候,一些发展中国家却反而拥抱它。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不能生搬硬套国外理论框架,不能将我国实践作为西方理论的注脚。“如果不加分析把国外学术思想和学术方法奉为圭臬,一切以此为准绳,那就没有独创性可言了。”[20](341)当下诸多伦理研究,直接照搬西方伦理概念和分析框架,无视我国本土道德共识和具体伦理实践,最终造成传统伦理智慧被消解、学术主体性缺位。
第二,单一性思维表现为学科研究范式的固化。可能是受传统经学研究范式的长期影响,某些研究形成了固化的学科认知,认为唯有哲学史梳理、经典注疏、概念思辨才属于正统伦理学术研究,相比之下,实证调研、田野个案、道德量化、跨学科协同等研究方法,可能会被划归为非主流的研究范式,甚至会被认为是“不够哲学”而遭遇某种歧视。伦理学研究的这种单一性哲学思辨范式,导致伦理学长期囿于书斋,脱离了市井民生、社会治理、数字生活等的真实道德场景,形成伦理学理论研究总量滞后于现实生活的学术格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应该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从我国改革发展的实践中挖掘新材料、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加强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加强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以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领域的分析研究,加强对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研究阐释,提炼出有学理性的新理论,概括出有规律性的新实践。这是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着力点、着重点。”[20](344)
特别是当今时代已经步入风险社会与数智文明,人工智能算法伦理、平台分配正义、全域生态代际伦理、突发公共卫生生命伦理、城乡基层治理情理伦理等新兴伦理议题批量涌现,社会道德冲突从传统的单一德性层面,逐步转向制度层面、技术层面、公共层面、代际层面的多维博弈。虽然传统理性思辨范式具有梳理思想文脉、界定核心概念、夯实形而上学根基的作用,但无法具体捕捉生动的日常道德感知和场景化的道德困境,更是无力破解技术赋能下复合型、场景化、即时性的现代伦理矛盾。如果从体系建构整体性来看,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必须兼具形而上理论奠基、形而下实践落地的双重功能,必须兼具基础思辨性、现实实践性、跨界综合性的三重属性。因此,中国伦理学自主体系建构并非单一性发力,而是可以分层次协同推进。第一层为哲学思辨,可以依托经典阐释、义理辨析、本体探究,厘清善的本源、德性本质、群己边界、权利义务等元伦理命题,守住伦理学哲学底色,筑牢学科学理根基。第二层为实证落地,依托田野伦理调研、民众道德问卷、典型道德个案追踪,描绘当代中国社会真实道德图景,把握城乡差异化道德诉求、基层道德治理痛点,让理论扎根本土生活土壤。基于此,“在不久的将来,伦理学方法应该会呈现出丰富与多样化的趋势,不再像曾经那样用几个原则就能把一切义理道尽”[3]。第三层为跨学科协同,打通哲学、社会学、心理学、法学、政治学、管理学、人工智能科学等学科壁垒,整合多学科方法,回应前沿科技伦理、全域生态伦理等跨界疑难议题。哲学思辨可以确保伦理学的哲学底色,本土伦理的实证可以确保伦理学的中国化,跨学科研究可以确保概念借鉴与创新,提出标识性概念与独创性理论。当然,这种协同推进背后的价值逻辑,是“培根”“铸魂”“筑梦”的统一。“如果说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伦理文化是‘培根’,那么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则是‘铸魂’,致力于建构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相一致的新型伦理文明则是‘筑梦’,三者形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彼此相互促进,相辅相成,支撑起中国自主伦理学知识体系的框架结构。”[12]基于这种价值前提,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是不可能走向单一化路径的,也不是把某一种伦理学知识体系“换装”即可。
第三,单一性思维表现为学科发展视野的封闭化。知识体系的自主与知识本身的开放式发展并不矛盾,相反,只有保持知识系统的开放,不断汲取外部的信息与能量,看清自身的不足与缺陷,不断创新,真正的自主才能实现,否则会因盲目自负而自毁自弃。受西方二元化哲学思维的影响,在中国伦理学研究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将本土性与世界性、自主性与开放性设置为非此即彼对立关系的倾向,制约了中国伦理学的国际化发声和迭代式创新。在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进程中,如何平衡本土伦理文化与西方伦理传统、守住自我与学习域外,始终是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难题。其中主要有两种倾向值得注意。第一种是“唯中国化”,就是刻意放大中华文明的伦理独特性,或者片面强调中国伦理的异质性、不可通约性,认为只要把传统伦理观念和概念加进一些现代元素即可成为当代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不需要“另起炉灶”。第二种是“唯西方化”,就是基于“中国无哲学”的错误认识,认为伦理学作为“科学”来自西方,所以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必须以西方伦理学知识体系为“模板”,并且是唯一的“模板”,除此之外,别无他径。这种倾向不但弱化了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指导地位,而且可能将中国伦理学视为西方伦理体系的某个区域分支,彻底背离了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初心。这两种极端倾向看似完全相反,但认识论同源,均以二元割裂思维看待古今、中外、自主、融通的关系,无法把握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辩证本质。
这里实际上涉及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文化模式选择问题。“当代伦理学研究不仅在知识层面上表现出对相关学科越来越强烈的依赖性,而且在文化模式上面临民族文化、跨文化与超文化的选择或彼此的交融协调问题。”[23]上述两种倾向无疑是民族文化模式下的产物,不利于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我们需要在跨文化和超文化模式中寻求出路。跨文化语境中的中国伦理学无法回避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如何证明自身伦理文化价值的普遍性,二是如何保持自身伦理文化的特殊性。这两个问题结合到一起就是一个问题,即在跨文化研究中,中国伦理学如何使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的问题。这也是当代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前提性问题,因为“在重建当代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之前必须完成若干确证和阐释工作,借以保证重建工作的确定性和自明性”[24]。例如,中国传统伦理将基于血缘的家庭作为根本,因此“孝”就成了德性的根基,这与西方伦理学的个体本位的伦理观形成鲜明对比。如何就伦理本体论达成统一?对此,李泽厚先生提出“情本体”理论。何谓“情本体”?它来自“道始于情”,情感是中国人生活的“本根实在”[25]。“情本体”的“本体”并非指西方哲学中“超越性实体”,而是指情感作为生命存在的终极实在与意义源头,强调情感在人类生存中的根本性、优先性。情感并非纯粹个体的、非理性的冲动,而是通过历史文化“积淀”形成的社会性情感结构。这是一种跨文化研究的成功例证。
在超文化视域下,当我们说伦理学要始终“为了人”的时候,这个“人”不止于个体的人、民族的人、国家的人,而是人类意义上的人。人类伦理的构建是超文化时代的急需,也是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重要任务。“人类具有个体-种属-社会循环的三位一体特征,从而使我们在其相互矛盾与完满状态中担当人类的命运。”[26]对人类共同命运的关注,将成为超越任何地域文化的人类意识,进而提升至伦理层面,形成人类伦理。“这种人类意识在全部人类属性的多样性中承认统一性,在整体统一性中承认多样性,由此产生了到处保护人类统一性与多样性的使命。”[26]在全球化时代,人类伦理的形成,不仅使全人类进入相互依存的状态,而且使人类命运共同体得以显现。这不正是我们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责任担当吗?超文化抛弃了文化的单一性,这就会使得伦理的规范功能式微,而伦理的协调功能凸显,以协调为主要功能的伦理学将应运而生。协调的伦理学并非游离于规范伦理学之外,更不是不要规范,而是基于人类基本的伦理规范,侧重于伦理关系协调的伦理学。这种协调是基于伦理主体的平等地位,通过双方或多方的对话与沟通,形成道德共识,达成利益均衡,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这种协调的伦理学带有超文化的意味,但又充分尊重多元文化和多元伦理实体,剥离了传统规范伦理学中的单一(单向)支配性,或执行某项规范中的“绝对命令”性,广泛吸纳承认、契约、适应、合作、赏罚等行之有效的社会运行机理,置其于伦理运行中,在协调与均衡的互动中,实现社会利益的大体均衡[27]。这也不失为在超文化模式下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一种选择。
三、走向多元自主的中国伦理学知识体系的建构
整体而言,建构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持“两个结合”,着眼“两个大局”,回答好“四个之问”。这是总纲,也是总则,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就会走错方向、入错门路。就中国伦理学建设自身而言,破除单一化和定型化的思维,自觉回归多元共生的伦理学发展之路,是新时代推进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高质量建构的根本方向。我们必须明确的是,只有坚持多元的自主和自主的多元,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体系化建构与原创性理论创新,这是破解当前学科“内卷”和创新乏力的根本逻辑。所谓“多元的自主”,是指学科主体性并非建立在排他、单一、封闭的理论范式之上,而是以稳固的主体立场包容多元资源、多元方法、多元视角;而所谓“自主的多元”,是指多元探索并非无序散乱的学术碎片化,而是在本土自主立场统领下的有序创新与体系扩容。“多元的自主”与“自主的多元”,二者辩证统一、不可分割,这是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有效途径。
从知识体系的内涵来看,它是“对特定专业知识总和的概括,包括自然科学知识和哲学社会科学知识,是人们对自然、社会的历史发展规律认知的反映”[28],而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则是立足我国实际,自主地把握客观世界的系统观念与方法,具有本土性、独立性、集成性、稳定性、开放性特征[28]。中国伦理学知识体系的本土性、独立性、稳定性可以确保其自主性,而集成性和开放性决定了这种自主是多元性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哲学社会科学的现实形态,是古往今来各种知识、观念、理论、方法等融通生成的结果。”[29]作为哲学分支的伦理学,其知识体系自然也是多元融通的结果,一定要避免用一种理论资源来建构一种同质性的伦理学知识体系。“对人类创造的有益的理论观点和学术成果,我们应该吸收借鉴,但不能把一种理论观点和学术成果当成‘唯一准则’,不能企图用一种模式来改造整个世界,否则就容易滑入机械论的泥坑。”[20](340)
从学科本质属性来看,伦理学作为直面人类生活实践与价值冲突的人文学科,天然区别于追求统一范式和标准答案的自然科学,其学科成熟性恰恰体现在兼容差异与动态迭代的多元特质之上。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永远不会是一劳永逸、固定不变的终极成品,而始终是与时俱进的创新过程。评判一套自主知识体系是否成熟、是否具备核心竞争力,不在于是否实现范式归一与形态单一,而在于是否做到理论资源融通、研究范式多样、学术视野开放,能否持续有效地解释中国本土伦理问题、回应时代社会发展变局、平等参与全球人类文明对话。可见,坚持多元共生,绝非弱化学术主体性,而是在坚守自主性的前提下,让知识体系的内容更丰富、结构更坚韧。自主的多元创新正是推动学科体系从零散探索走向成熟自立的主要动力,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
实现思想资源的多元融通,以多元资源的自主创新夯实体系化根基。思想资源的多元自主是整个学科体系化的前提条件,没有多元的资源自主,体系建构只会陷入单薄贫瘠的教条化困境;没有自主的资源多元,各类思想资源的吸纳融合只会沦为无主体的理论拼凑,无法生成真正的体系创新。依据“两个结合”的根本方法论原则,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必须实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这一理论准则从顶层维度确立了学科资源多元融通的合法性与必要性。单一思想资源的独断主导与排他性建构,本质上违背了“两个结合”的核心要求,只会造就内容片面、缺乏自我迭代能力的狭隘理论框架,根本无法支撑兼具历史深度、现实温度与时代广度的完备的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周文教授在思考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时认为:“‘两个结合’是我们党百年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开展理论创新得出的宝贵历史经验。”[30]这说明,“两个结合”本身就提出了在建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多资源性的要求。唯有多元思想资源的自主整合、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才能形成层次丰富、逻辑自洽的理论体系。在多元资源整合创新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根本指导地位,确保自主知识体系不变质、不走偏。在此前提下,充分激活中华优秀传统伦理资源,深度提炼家国天下、民为邦本、义利合一、和而不同、厚德笃行、知行合一等能够贯通古今的文明智慧,摒弃浅层复古与机械复刻,立足当代中国社会语境,完成传统伦理的现代义理转译与实践重构,为体系建构植入深厚的中国文化基因。同时以辩证理性的开放姿态对待域外优秀伦理成果,始终坚持以我为主、辩证吸收、转化创新的原则,破除非此即彼的二元认知,不盲从西方范式,不照搬外来理论,将域外伦理理论、研究方法、问题视野作为丰富自身的分析工具与对话资源,实现学术资源的本土化适配与创新性重构。特别是“在全球化背景下,我们需要尊重不同文化背景下的知识体系,同时也要追求具有共通性的知识和价值”[13]。最为关键的是,始终扎根当代中国的实践伦理现场,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共同富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数字文明建构、生态文明建设的丰富经验与现实问题中提炼原创性理论命题,让社会实践持续滋养理论创新。最终形成以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为引领、以中华优秀传统伦理思想为支撑、以国外伦理学思想为借鉴、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为根本的多元共生资源格局。
实现研究范式的多元协同,以多元范式的自主创新激活体系化内生动力。范式是学科知识体系的基本载体,范式的单一必然导致体系的单一。只有坚持范式的多元自主与自主多元,才能打破书斋式理论空转的困局,构筑起真正具备解释力、创新力、实践力的学科知识体系。从学科发展规律来看,成熟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必然包含基础理论、实证阐释、交叉应用三重研究维度,单一范式主导的学科知识形态无法完成体系化跃升。如果学界过度推崇纯文本、纯考据的单一研究范式,那么就容易造成研究模式固化,让中国伦理学知识体系建构陷入脱离现实的发展困境。可以说,没有研究范式的多元创新,就没有真正成熟的学科知识体系。范式的丰富性与自主性,直接决定了知识体系的完备性与生命力。新时代中国伦理学的高质量发展,需要主动构建层次分明、定位清晰、功能互补、协同赋能的多元范式体系。一方面,坚守哲学思辨的学科看家本领,持续深耕伦理本体、价值秩序、德性结构、规范原理等基础性、根本性理论问题,夯实学科的学理厚度与哲学根基。另一方面,大力开展实证研究,立足生活伦理的真实场域,以经验调查、行为观察、案例分析、数据呈现等方式,精准把握当代社会真实的道德状态,弥补纯思辨研究脱离现实的固有短板。与此同时,积极推进跨学科交叉创新,对接人工智能伦理、算法伦理、生态伦理、公共治理伦理等前沿领域,回应科技变革与社会转型催生的新型伦理难题。多元范式并存绝非体系散乱、立场失序的表现,反而是学科体系走向成熟、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的重要标志。不同范式各司其职、相互补位,共同构成开放立体的自主知识创新生态,以范式多元、自主创新全面推动中国伦理学知识体系走向成熟。
坚持开放包容的多元视野,以多元视野的自主创新拓宽体系化发展格局。非此即彼的狭隘视野,容易让自主知识体系陷入自我固化、自我封闭的发展困境。仅靠本土单一视域,无法形成兼具本土主体性、时代适应性与世界包容性的成熟自主知识体系。“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的开放性特征要求知识体系建构不是‘关起门来搞建设’,而是要处理好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与现有西方知识体系之间的关系,本着‘胸怀天下’的理论气魄,充分借鉴世界各国人文社会科学的优秀成果,使之成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有益滋养。”[28]从根本上而言,自主知识体系的终极形态必然是多元共生的形态,尽管其中需要自主知识生产,但知识创新的根本路径必然是自主开放的路径。舍弃多元的自主只会走向僵化保守,丧失自主的多元只会陷入无序依附,唯有将多元与自主辩证统一,才能实现知识体系的真正成型和持续创新。学术史已然证明,任何成熟的国别化人文知识体系,均是在坚守本土文明主体性的前提下吸纳域外文明成果,在多元对话中完成理论自立的。真正的学术自主,从来不是在封闭自守中完成的,而是在多元开放、平等对话、自主创新中逐步实现的。唯有融通古今、对接中外的多元创新路径,才能打造兼具鲜明中国特色与普遍世界意义的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开放性至少可以表现在心态、语言、类型、方法等方面。心态决定姿态,姿态就是立场。当我们一时无法确定建构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切入点时,不要急于求成,更不要闭门造车,开放的心态十分重要,“因为只有不断地测试与检验,才能总结出一个兼具覆盖面和解释力的理论模型”[3]。真正有生命力的伦理学不应受语言局限,甚至不是“旧瓶装新酒”,而是多语言的集合体。一方面,“构建当代中国伦理学知识体系的真正内涵,并不是要坚持纯粹的汉语表达,而是说我们要在立足传统的同时去放眼世界,进而传递出中国声音与中国价值”[3];另一方面,不但要使“中国话”让世界听懂,而且要让中国能听懂世界的伦理学语言,在多语言的汇集中产生“通识”概念、观念与理论。伦理学的类型问题也是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必须要考虑的。其实大可不必先贴标签,盲目归类于描述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元伦理学、应用伦理学等西方说法,先保持开放姿态,尽量消除“门户之见”,充分吸收已有各种伦理学的长处,甚至可以形成“无类型”的伦理学。保持伦理学研究方法的开放度,对于建构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同样重要。伦理学研究方法的开放不仅是自身研究方法的多元,而且要广泛吸收其他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有效方法。
四、结语
总之,建构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是一项立足当下、面向长远、长期延续、永久开放的学术事业,绝非可以一次性定型的任务,既“等不得”,也“急不得”,更“乱不得”。我提出建构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多元性问题,旨在避免因单一性思维而使之走进“死胡同”。因为任何一种知识体系的初创,都必须具备多元化特征,从思想资源的借鉴,到研究方法的取舍,再到成果的定型,都必须是开放多元的。这不仅遵循了学科发展的基本规律,而且为我们的每一种探索都留下了空间和余地。从多元视角推进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工作,最终形成多元自主的研究成果,供理论审鉴,供时代选择,供实践检验,不固化,不僵化,不单一化,这就是本文的初衷。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 2016-05-19(002).
[2]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2023:199.
[3]万俊人.如何构建当代中国的伦理学知识体系?[J].社会科学文摘, 2025(6):23-25.
[4]李培超,王珞琳.论近代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初步建构[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 38(4):125-133.
[5]刘小玉.蔡元培伦理思想研究[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 2020:33.
[6]王小锡.王小锡伦理学文集:第一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22:155.
[7]王小锡,等.中国伦理学60年[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9:2.
[8]王小锡,等.中国伦理学70年[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 2020:2.
[9]杨宗元.罗国杰对新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开创性贡献[J].伦理学研究, 2024(1):44-51.
[10]江勇.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伦理学研究述评[J].江苏社会科学, 2019(2):125-133.
[1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 2017:22.
[12]王泽应.根·魂·梦:建构中国自主伦理学知识体系的三大核心价值理念[J].道德与文明, 2025(5):5-16.
[13]闫坤如.范式转换与理论重构:应用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J].道德与文明, 2026(2):34-44.
[14]张云飞.构建中国自主生态伦理学知识体系[J].城市与环境研究, 2023(2):11-14.
[15]李伦.人工智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探索:面向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人工智能伦理治理[J].道德与文明, 2025(1):15-22.
[16]朱海林,李子庚.自主知识生产:构建中国健康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底层逻辑[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6, 53(3):27-34.
[17]李伟.文化强国建设中的民族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J].道德与文明, 2025(3):26-39.
[18]习近平.坚持党的领导传承红色基因扎根中国大地走出一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新路[N].人民日报, 2022-04-26(001).
[19]庞俊来.当代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哲学基础[J].云南社会科学, 2026(3):29-38.
[20]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 2017.
[21]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23:483.
[22]杜维明.儒家人文主义:杜维明演讲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26:7.
[23]李建华.不同文化模式下如何“做中国伦理学”[J].道德与文明, 2025(4):5-15.
[24]晏辉.重建当代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前提批判[J].伦理学研究, 2024(6):1-13.
[25]李泽厚.伦理学纲要[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 2010:123.
[26]莫兰.伦理[M].于硕,译.上海:学林出版社, 2017:232.
[27]李建华.人伦至理:协调的伦理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24:8.
[28]张东刚.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的若干思考[J].中国社会科学, 2025(5):90-104, 206.
[29]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23:478.
[30]周文.坚持“两个结合”构建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6, 32(4):31-43.
(编辑:邓莉萍 审核:陈江进 终审:刘慧)